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参加2015年度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15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陕人社发〔2011〕54号)、《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3〕60号)、《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3〕61号)和《关于2014年度教师、工程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8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已从2012年起在全省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中实行继续教育制度,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须达到每年规定的培训课时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继续教育课程分为两类:一类为公需课,必须到指定机构参加培训才能获得学分;另一类为专业课,可以根据本年度论文、课题获奖项等由学校人事部门依据文件标准认定换算(详见附件1)。

现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课培训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参加人员

1.计划申报非主体系列中级人员(即高校教师系列讲师以外人员)及正副高级职称人员;

2.计划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或教授人员;

申报初级职称或高校教师系列讲师人员暂不要求。

二、培训点和培训方式选择

1.以前参加过继续教育的人员,已经持有继续教育证书(即省继续教育信息系统内已经录入了本人信息者),直接根据附件的要求,自行选择培训科目和时间到宝鸡培训点(可以以各单位统一报名,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2790727 见附件)报名、培训、考试和证书成绩登记。

2.以前未参加过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即省继续教育信息系统内未录入本人信息者),请提交简单申请书,经所单位同意,来人事处领取空白继续教育证书,自行选择培训科目和时间到西安培训点(见附件)报名、培训、考试和证书成绩登记。

三、有关说明

1.根据省上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各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总学时为80学时,分为公需课目学时(24学时)和专业课目学时(56学时)两部分。

2.要了解详细情况请见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sxjxjy.gov.cn/index.jsp

3.报名、培训等学习费用自理。

联系人:冯东 王苗

联系电话:3565208;3566206

附件1: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宝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有关材料

附件3:西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有关材料

附件4:宝鸡教育培训点2015年报名登记表

人事处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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